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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

关于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相关事项的工作提示

日期:2025-03-21    阅读:1,910次

各律师事务所、各执业律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上海律师协会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律师工作实际,市律协定于近期启动2024年度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

提高本市律所及律师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的认识,积极参加2024年度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更高质量地开展2025年执业活动,特向全市执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作如下提示:

一、请全市律师根据《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职业培训和法律专业进修规则》的有关要求,确保在2025年4月30日(含当日)完成2024年度培训学时要求。具体请见2025年1月7日东方律师网发布的关于完成律师2024年度考核培训课时的温馨提示https://www.lawyers.org.cn/info/fb44c60378cc4b2c9ac6e83626f80d13

二、请全市律师事务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规定的考核内容和程序,及时敦促事务所律师在年度考核期间及时申报年度考核信息,开展对本所执业律师的年度考核评定等相关工作。

三、2024年度中有变更执业机构情况,以及2025年1-4月变更或正在变更执业机构的律师,按照《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及时联系变更前所在律师事务所,做好出具2024年度执业表现鉴定意见对接工作。

以上提示请广大会员充分关注和积极响应。市律协将结合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备案工作的时间节点,及时开通线上申报系统,敬请关注东方律师网“通知公告栏”处的考核通知。

为帮助各执业律师深入学习了解执业年度考核相关规则,我们编制了以下两份问卷考核应知问卷、考核建议建言问卷,供大家学习或者提出自己的建议。注:完成一份问卷填写且有效的律师可计入2024年度培训1个课时,不可重复填写。考核应知问卷得分60分以上为有效课时将在4月20号进行导入。问卷填报及课时录入如有疑问可发邮件至12345@homolo.com

问卷填写截止时间至2025年4月15日(含当天)。

问卷链接二维码:

    

上海市律师协会

2025年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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