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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

“2025年度上海律师优秀争议解决案例”活动通知

日期:2025-11-05    阅读:212次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加快推动上海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提升争议解决领域的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展示上海律师行业在争议解决方面的专业能力和优势,上海市律师协会决定开展“2025年度上海律师优秀争议解决案例”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宗旨

通过评选出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和创新性的优秀争议解决案例,为行业提供可借鉴的实践经验和学习范例,促进律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升上海律师在争议解决领域的整体竞争力,树立上海律师行业的良好形象。

二、 评选原则

一)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程序,接受业内外的监督。

二)评选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三、 评选机构

一)主办:上海市律师协会

二)承办:上海市律师协会争议解决相关专业委员会

(三)评选机构:评选委员会由上海市律师协会争议解决相关专业委员会共同发起组建,成员将包括外部评委及本市律师等

四、 评选方式

一)申报阶段通知发布日至2025年11月30日)

1.申报人资格:本市律师、律师团队,以律师事务所名义统一申报。

2.申报条件:申报个人或团队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在争议解决领域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业绩。同一律所申报的律师或律师团队数量不作限制,请律师事务所择优申报。

3.申报材料:

1)申报表格1份,详细填写案例基本信息、承办律师团队人员信息、案例亮点、创新之处、案例真实性承诺等内容

2)证明材料清单1份,注明文件名称及页码

3)相应证明材料相关裁判文书、仲裁裁决书、调解书、和解协议等应于裁判文书网或其他官方渠道可查,或持有原件备查,外语材料应配有第三方机构盖章的翻译件

4)承办律师(团队)简历

4.申报时间:请于2025年11月30日前报送材料,以发送邮件时间为准,逾期将不再接受参评材料。

二)初评阶段 2025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暂定))

评选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入围案例名单。

三)复评阶段2025年12月31日前(暂定))

评选委员会对入围案例进行深入评审,入围律师需进行15分钟案例陈述及10分钟专家提问。

四)公示阶段2026年1月15日前(暂定))

在上海市律师协会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对获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公告之日起计算),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反映。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候选人提出异议。如经查实不符合评选条件的,评选委员会将取消其获奖资格。

五)颁奖典礼2026年1月31日前(暂定))

颁奖典礼上通过案例展示,为上海律师提供可借鉴的实践经验和学习范例,促进律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五、 申报案例要求及评选标准

(一) 结案时间:

2年结案的争议案例,结案时间以案件终局的裁判文书(诉讼)、仲裁裁决书、调解书、和解协议的生效时间为准。

(二) 案件类型和要求:

1.案例以各类争议解决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调解等,涉及民事、商事、行政、刑事附带民事等领域的争议解决案例。

2.不适合公开的案例,如符合标准可备注后进行申报,但入选后将可能作为内部材料报送相关部门。

3.为保证评选活动的公正性,案例具体内容应作脱敏处理,尽量避免出现申报团队或客户的具体名称、联系方式等敏感信息。

(三) 评选标准

1.创新性:案例在法律适用、争议解决方式等方面具有创新性、代表性,对同类案件的处理具有示范意义。

2.示范性:案例结果对同类纠纷处理具有参考价值

3.影响力:案例在行业内、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对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法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具有积极作用。

4.与相关业务领域的匹配程度:案例应紧密结合律师在争议解决领域的专业实践,体现律师在诉讼、仲裁、调解及和解等方面的专业能力和创新成果。

六、 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设置两个奖项:

一)“2025年度上海律师优秀争议解决案例”优秀案例,共10件。

二)“2025年度上海律师优秀争议解决案例”提名案例,共10件,根据实际申报情况确定。

上述材料请以电子文档形式发至邮箱sba_alpx@163.com,电子邮件标题注明“2025年上海律师优秀争议解决案例资料”。其中,申报表格电子版请以Word形式发送至上述邮箱申报表格纸质版请盖章签字后邮寄至上海市律师协会业务部其余辅助材料无需邮寄纸质件

请于2025年11月30日(周日)前报送材料,以发送邮件时间为准,逾期将不再接受参评材料。

所有申报材料不予返还,请申报主体自行留存。

联系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789号均瑶国际广场33楼

联系电话:021-64030000-102

邮编:200032

联系人:马欣颖(上海市律师协会业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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